
【经】 evade declaration of dutiable goods
漏报应付税货品(Underreported Dutiable Goods)是指进出口贸易中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应缴税货物价值或数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范畴,可能导致补缴税款、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从税务申报流程分析,漏报形式包括:(1)故意低报货物成交价格;(2)隐瞒特殊交易条款(如佣金、特许权使用费);(3)错误归类商品税号。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公约》要求成员国建立统一的商品分类体系,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申报差异风险。
权威数据显示(中国海关总署2024年统计年报),跨境电商领域漏报率较传统贸易高出37%,主要集中于电子产品、奢侈品等高关税品类。建议企业参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5)建立双重审核机制,确保申报信息与贸易单据的一致性。
合规管理方面可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管理办法》;(2)海关总署第253号令关于《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3)OECD《转让定价指南》中的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企业通过完善HS编码数据库和预归类系统,可降低85%以上的申报差错率。
“漏报应付税货品”属于漏税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核心含义及相关要点如下:
漏报应付税货品
指纳税人在申报货物时,因疏忽、不熟悉税法或财务制度等原因,未完整或准确申报应缴税货物信息,导致少缴税款的行为。例如:错报货物数量、漏填应税项目、低估货值等(、)。
与偷税的区别
漏税是无意识行为,而偷税是故意隐瞒或欺骗税务机关(如伪造凭证、虚开发票)。两者的法律性质和处罚力度不同()。
根据税法规定:
如需更具体的法律条款或申报案例,可参考《税收征收管理法》或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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