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erritorial rights
field; kingdom; domain; province; realm; region; signory; terrain; territory
【计】 realm
【医】 sphere
influence; might; potence; potency; power; puissance
【经】 power
"领域权力"作为跨文化治理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在汉英词典体系中对应"domain authority"的复合型表述。该术语由社会学家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首次系统阐释,指特定知识体系或专业范围内被制度化的决策控制力。根据《社会学国际百科全书》最新修订版,其内涵包含三个维度:
在组织行为学层面,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2025年企业治理白皮书强调,现代企业的领域权力已延伸至数据资产管理与算法解释范畴。这种权力形态的演变,印证了法兰克福学派关于"技术理性与权力重构"的经典论断。
“领域权力”指在特定领域或范围内,由相关主体(如国家、组织、个人)所拥有的支配力和影响力。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领域权力强调权力作用的特定范围或领域,既可以是地理空间(如国家领土),也可以是社会职能范畴(如政治、法律、经济等)。例如,国家在其领土内行使的“领域管辖权”即属地管辖权,属于法律领域的权力体现;而广义上,权力可存在于社会各领域,如组织管理中的决策权、家庭中的家长权威等。
权力属性
领域类型 | 权力表现 | 示例来源 |
---|---|---|
地理领域 | 国家领土管辖权 | (属地管辖权) |
职能领域 | 政治决策权、经济调控权 | (国家权力) |
社会领域 | 组织管理权、家庭管教权 | (系统分类) |
哲学家罗素曾将权力类比为物理学中的“能量”,认为其是社会科学的基础概念。现代研究进一步将权力视为制度化的控制力,需通过规范(如法律)约束其边界,即“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领域(如国际法中的管辖权),可参考扩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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