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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废弃的条文英文解释翻译、己废弃的条文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dead letter laws

分词翻译:

己的英语翻译:

oneself; personal

废弃的英语翻译:

abandon; cast aside; antiquate; disaffirm; discard; disuse; trash
【医】 obsolescence
【经】 abandonment; obsolescence; scrap; supersession

条的英语翻译:

bar; item; order; strip; twig
【化】 bar
【医】 stick; streak; strip

文的英语翻译:

character; civil; gentle; language; paint over; writing

专业解析

"己废弃的条文"在汉英法律语境中指被正式废除且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款,其英文对应表述为"repealed provisions"或"abrogated articles"。该术语常见于法律修订、法典更新等场景,例如中国《民法典》编纂时明确废止了《婚姻法》《继承法》等九部法律。

从法律效力演变角度看,条文废弃需经立法机关法定程序确认。例如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每年会通过《联邦公报》公示废止条款的具体编号及替代条款。中国立法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常以"决定"形式集中公布废止条款清单,如2020年《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一次性废止与"放管服"改革冲突的7部行政法规。

国际法律数据库LexisNexis的检索系统显示,现代法典普遍采用"保留条款(saving clause)"机制,即在废止条文时明确其失效时间及替代条款,避免法律真空。英国《法律注释法案》(Interpretation Act 1978)第16条更明确规定,除非特别声明,被废止条款自新法生效时完全失效。

网络扩展解释

“己废弃的条文”指已被正式停止使用、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款或规章制度。这一表述常见于法律修订或政策更新场景,其核心含义可通过以下三方面解读:

  1. 词义解析

    • 废弃:意为“抛弃不再使用”,包含主动淘汰(如因过时)、被动替代(如新法规出台)两种情形。
    • 条文:特指法律、法规、合同等文本中的具体条款。
  2. 法律效力

    • 废弃条文通常通过立法机关公告、新法规附则废止声明等方式生效,例如《XX法修订案》中明确“原第X条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 实践中需注意:部分条文虽被整体废弃,但特定历史案件可能仍适用原条文(如“从旧兼从轻”原则)。
  3. 应用场景

    • 学术研究:需结合历史背景分析条文废止原因,如社会变迁(如计划生育条款)、技术革新(如网络相关法规迭代)。
    • 实务操作:法律从业者需通过权威渠道(如司法部数据库)确认条文现行状态,避免误用失效条款。

建议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官方平台核实具体条文状态,并关注立法说明文件以理解废止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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