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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国会后诉诸国民公断英文解释翻译、解散国会后诉诸国民公断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ppeal to the country

分词翻译:

解散的英语翻译:

disband; dismiss; dissolution; dissolve
【计】 dismiss
【化】 break-up
【经】 dissolution

国会的英语翻译:

congress; parliament; witenagemot
【法】 ***t; national congress; parliament

后的英语翻译:

after; back; behind; offspring; queen
【医】 meta-; post-; retro-

诉诸的英语翻译:

appeal to; go; resort
【法】 resort; resort to

国民的英语翻译:

【法】 citizen; commonwealth; national; nationality

公断的英语翻译:

arbitrate; arbitration
【经】 arbitrage; arbitrate; arbitration

专业解析

“解散国会后诉诸国民公断”是宪政体系中一项特殊的政治机制,指国家元首或行政机关在解散立法机构(国会/议会)后,通过全民公投或选举形式将争议议题交由全体公民裁决。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 "dissolution of parliament followed by national adjudication",其法律依据和操作模式因国家宪制不同而存在差异。

从比较宪法的角度看,英国《2011年定期议会法案》(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 2011)规定首相解散议会需获得下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若政府与议会陷入僵局,可通过提前大选实现“诉诸民意”。日本《宪法》第7条则明确天皇依内阁建议解散众议院后,须在40日内举行总选举(《公职选举法》第31条)。

国民公断的具体形式包括:

  1. 法定选举程序:如法国《宪法》第12条赋予总统解散国民议会权力,新议会选举结果直接决定政策走向
  2. 特别公投机制:瑞士《联邦宪法》第138条允许公民通过全民公决否决议会决定
  3. 双重解散制度:澳大利亚《宪法》第57条规定参众两院僵局时可同时解散进行“双重解散选举”

该机制本质上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手段,旨在通过公民直接表达打破宪政僵局。美国宪法虽未规定解散国会条款,但联邦党人文集第49篇曾讨论过类似制衡理念。实践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行政权滥用,如德国《基本法》第68条对建设性不信任投票的规定即包含相应制衡机制。

网络扩展解释

“解散国会后诉诸国民公断”是一个涉及政治体制的短语,需拆解为两部分理解:

1. 解散国会
指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如首相、总统)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终止国会的当前任期。这通常发生于政治僵局或重大政策争议时,目的是通过重新选举寻求新的民意授权()。英语可译为 dissolve parliamentdisband congress()。

2. 诉诸国民公断
意为将争议提交全体国民裁决,常见形式包括全民公投或提前大选。这里的“公断”强调以国民为第三方进行最终决策()。英语表述为 appeal to the countryresort to a public verdict(, )。

整体含义与背景
该短语描述一种宪政机制:当行政与立法机关冲突无法调和时,通过解散国会并启动选举,让选民投票决定国家未来方向。例如英国首相可建议君主解散议会,提前大选以解决政策分歧()。

英语完整翻译
Dissolve parliament and appeal to the country()

扩展说明
此类操作需严格遵循宪法程序,不同国家的实施条件各异。例如日本《宪法》第7条赋予天皇解散众议院的权限,但实际由内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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