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borrowed fund
【经】 debit
bankroll; financing; fund
【经】 bank roll; capital; finances; financial resources; purse
借入资金(Borrowed Funds)指经济主体(如企业或个人)通过信贷协议从外部来源(如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获得的、需按期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货币资金。其核心特征包括:
资金所有权仍归属债权人,债务人仅获得使用权,需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区别于股权融资,借入资金不稀释所有权,但增加财务风险。
通过贷款合同或债券条款明确约定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及违约责任(如《合同法》第196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借入资金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以摊余成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负债项。
定义借入资金为"通过信用关系筹集的需还本付息的资本"。
规范金融机构贷款行为,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规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处理标准。
(注:因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网页链接,来源标注依据公开出版的权威金融工具书及法规文件。)
借入资金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负债方式从外部筹集的资金,需按约定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属于债务性融资。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核心定义 借入资金是“自有资金”的对称,主要来源于:
二、核心特点
三、主要分类
四、会计处理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表示资金流入,企业需在负债科目记录借入资金,并按期计提利息费用。例如: $$ text{借:银行存款} text{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
注:实际应用中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更多专业解读可参考权威来源。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