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imary fact; ultimate facts
"基本事实"在汉英词典中的核心定义为:构成事件或现象基础性、不可争议的客观存在(basic facts/fundamental facts)。该术语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对应英文"basic/fundamental",指事物最核心的构成要素;"事实"对应"facts",指通过证据可验证的真实情况。
在法律语境中,《牛津法律词典》将其界定为"案件审理中无需举证证明的核心要件",例如在合同纠纷中,签约双方的主体资格和合同文本有效性即属基本事实范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基本事实是"裁判结论赖以成立的根基性事实"(《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35条)。
语言学角度,《现代汉语词典》将"基本"解释为"根本的、主要的","事实"定义为"实际存在的情况"。二者结合形成的复合词,在跨文化交际中常对应英语"hard facts"或"established facts",强调其客观性和不可辩驳性。例如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市场供需数据和经济指标常被视作基本事实。
权威参考资料:
“基本事实”是一个复合概念,通常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侧重点,但核心含义可概括为:
1. 基础性 指构成事物存在或事件发生的核心要素,是其他推论、观点或结论得以建立的根基。例如在法律案件中,基本事实可能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不可争议的客观存在。
2. 客观性 强调其独立于主观认知的特性,即无论观察者立场如何,该事实本身具有可验证性。如科学实验中的原始数据记录即属于基本事实范畴。
3. 不可再分性 在逻辑学中,基本事实指无法通过其他事实推导得出的最小事实单元。例如几何学中的公理“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即属此类。
4. 应用场景差异
该概念与“主观判断”形成对比,强调对现实世界最原初、最本质层面的描述。在实际应用中需注意甄别哪些信息属于基本事实,哪些是衍生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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