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arder
gaoler; provost
【法】 gaoler; prison guard; provost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医】 anthropo-; homme; man
监狱看守人(Prison Warden)是指依法在监狱系统内负责监管囚犯、维护监狱秩序并执行刑罚的专业执法人员。根据中国《监狱法》第5条定义,其核心职责包括监督在押人员日常行为、保障监狱安全运作、组织教育改造活动及预防脱逃事件。该职位要求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法资格证,并接受过刑事司法体系专业培训。
在英语法律术语中,"warden"一词源自诺曼法语,特指具有司法管辖权的监管者,与普通狱警(prison guard)存在职权差异。美国司法部职业手册指出,现代监狱看守人需具备危机干预、冲突调解等复合型管理能力,其工作环境涉及高度封闭的惩戒设施与开放性过渡监区双重场域。
参考来源:
“监狱看守人”是指在监狱中负责监视、管理犯人并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和解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基本定义
监狱看守人指在监狱内专职看管犯人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包括监视犯人活动、防止逃脱、维持监狱秩序,并确保犯人遵守规定。根据权威词典解释,“看守”一词本身包含“监视和管理犯人”的含义,而“监狱看守人”则是这一职责的具体执行者。
职责与工作内容
别称与历史用法
该职业在旧时也称为“狱卒”“牢头”或“看守”,如提到“旧时称监狱里看管犯人的人”,而现代多用“狱警”“矫正官”等正式称谓。
延伸说明
在文学或历史记载中,监狱看守人常被赋予复杂的角色,例如沈从文《萧萧》中描述的看守人兼具监护与管束的双重职能,体现了社会对这一职业的多元认知。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历史演变,可参考权威词典或文学作品(如、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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