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ough justice; rusticum judicium
“简易裁决”是法律术语,在汉英词典中对应“summary judgment”,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对案件争议点进行快速审理并作出终局性决定的法律程序。其核心特征是通过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司法效率,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无需复杂辩论的案件。
从法律依据看,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57条明确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争议金额较小或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Rule 16则将“summary judgment”定义为当“无实质性事实争议时,法院有权直接作出法律裁决”。
该程序包含三个关键要素:1)书面证据的完整性,要求当事人提交完备的书面陈述;2)争议焦点的明确性,法院仅针对核心法律问题进行裁决;3)庭审程序的简化,通常省略证人交叉质证环节。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指出,采用简易程序可使商业纠纷解决时间缩短40%-60%。
在司法实践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24年商事案件数据显示,适用简易裁决程序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8天,较普通程序缩短67%。但需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新型法律关系的案件不得适用该程序。
“简易裁决”是法律或仲裁程序中一种简化处理争议的方式,主要适用于案情简单、争议较小的案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简易裁决指通过简化程序快速作出裁定的方式。其核心特点包括:
根据法律实践,适用情形主要有:
常见于劳动仲裁、商事纠纷中的小额索赔,或双方希望快速解决争议的情况。
如需了解具体法律条款或完整程序,可参考《仲裁法》或专业法律平台(如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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