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indirect liabilities
在汉英词典及会计/法律语境中,“间接负债”(Indirect Liability)指非由主体直接产生或承担主要偿付责任,但因其关联行为、法律关系或特定事件而可能引发的债务或义务。其核心在于责任的“间接性”与“潜在性”。以下是详细解析:
非直接义务性
间接负债并非主体自身直接借款或签约产生的首要债务(如银行贷款),而是因担保、连带关系、法律推定或或有事件引发的次生责任。例如:母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则母公司的担保责任属于间接负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或然性与条件性
多数间接负债属于或有负债(Contingent Liability),其发生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如被担保方违约、诉讼败诉)。例如:企业因环境污染被起诉,若败诉需支付赔偿,该赔偿义务在判决前为间接负债。
来源:《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或有事项》
类型 | 英文对应 | 实例说明 |
---|---|---|
担保责任 | Guarantee Liability | 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若第三方违约,担保人需代偿(《担保法》第16-18条)。 |
连带责任 | Joint Liability | 合伙人或关联方行为导致债务,其他责任人需共同承担(《民法典》第178条)。 |
税务连带责任 | Tax Joint Liability | 纳税担保人未缴税款时,担保人承担补缴义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 |
产品责任延伸 | Product Liability | 销售缺陷产品致损,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间接负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确认入账:
否则,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未决诉讼、债务担保)。
来源:《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或有事项》
间接负债的本质是非直接、不确定的潜在偿付义务,其法律依据源于关联方行为或法定连带关系,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或有事项准则。在汉英对照中,其概念强调“indirect”(间接性)与“contingent”(或然性)的双重属性。
间接负债是指企业或政府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向投资者筹集资金形成的债务,其核心在于“间接”的融资方式。以下从不同维度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与特点
间接负债主要通过银行信贷、信托贷款等金融中介渠道获得,资金提供者与债务人之间不直接建立债权关系。其特点是操作流程相对简便,但融资成本较高,通常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或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与直接负债的区别
与或有债务的区分
间接负债属于确定性债务(如已签订的贷款合同),而或有债务(如担保责任)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件是否发生。例如:企业A为B提供贷款担保,若B正常还款则不产生债务,这属于或有债务;而企业A自身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需偿还,属于间接负债。
常见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短期/长期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计划融资等。例如:企业通过抵押资产获得银行贷款,或政府通过政策性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均属于间接负债范畴。
参考来源:(定义与对比)、(与或有债务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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