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ntingent liability
或有负债(Contingent Liability)指企业或个体因过去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确认。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IAS 37),此类负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① 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② 义务金额能可靠计量。若不符合确认条件,则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在汉英法律术语对照中,"或有负债"对应"contingent liability",该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被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ASC 450条款进一步将其分为"probable""reasonably possible"和"remote"三类,仅概率高于50%的需计提准备。
典型示例包括:未决诉讼(pending litigation)、产品质量保证(product warranties)及第三方担保(third-party guarantees)。例如企业涉及专利侵权诉讼时,若败诉概率较高,则需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预估赔偿金额计入负债项目;若败诉可能性较低,则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或有负债是财务会计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义和特点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总结如下:
或有负债指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其最终是否转化为实际负债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与否。例如未决诉讼、债务担保等,在结果未明确前均属于或有负债范畴。
或有负债是更广泛的概念,而预计负债是满足确认条件的特殊类型。例如,若诉讼败诉概率超过50%(即“很可能”),且赔偿金额可估算,则从或有负债转为预计负债。
如需了解具体会计准则条款,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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