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fit-****** year
accrual; cleanup; gain; profit
【经】 at a profit; clean-up; make profits; yielding
year
【经】 year
获利年度的汉英法律术语解析
“获利年度”是税法与企业财务领域的关键概念,指企业首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即盈利)的完整纳税年度。该术语常见于税收优惠政策中,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部分企业自首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等税收减免(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从汉英对照角度,其英文直译为“first profit-making year”或“initial profitable fiscal year”,强调企业从亏损转为盈利的临界点。例如,美国税法中类似概念为“tax holiday commencement year”,指企业开始适用免税期的首年(参考美国IRS Publication 542)。
在跨国投资场景中,该术语需结合属地法律解释。例如,新加坡《所得税法》将“year of assessment for initial profits”定义为公司首个需缴纳所得税的年度(参考新加坡IRAS官方指引)。实务中,企业需通过审计报告确认获利年度起始时间,以合规享受政策。
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该概念主要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如软件企业),其核心要点如下:
基本定义
获利年度是企业首次实现盈利(应纳税所得额>0)的年度,无论该年度实际经营期长短,均作为优惠期的起点。
税收优惠关联性
特殊情况说明
示例
某企业2014年成立并获利,但2016年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则税收优惠期从2016年至2018年(剩余3年减半征收期)。
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行业或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或咨询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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