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famation of character
damage; derogate; derogation; impair; mutilation
【经】 breakage
honor; honour; name; reputation
【经】 repute
毁损名誉的法律与语言释义
一、核心定义
毁损名誉(huǐ sǔn míng yù)指通过散布虚假事实或不当言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行为。其法律本质是对人格权中名誉权的侵害,需满足“虚假陈述”“公开传播”“主观过错”及“实际损害”四要件。中文对应英文术语为Defamation,具体分为书面诽谤(Libel)和口头诽谤(Slander)。
二、法律要件解析
行为人传播的内容必须为虚构或严重失实。若言论属实,则不构成毁损名誉(正当舆论监督除外)。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
言论需向第三人扩散,如社交媒体发布、公开演讲等。私下交流通常不构成侵权。
包括故意(明知虚假仍传播)或重大过失(未尽合理核实义务)。英美法系中,公众人物需证明行为人存在“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
需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如职业机会丧失、社会孤立等。精神损害亦属赔偿范围。
三、汉英术语差异与适用
“毁损名誉”属法律术语,涵盖诽谤(捏造事实)和侮辱(贬低人格尊严)。《刑法》第246条将情节严重者定为“诽谤罪”,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
Defamation 在普通法系需区分Libel(永久形式诽谤,如文字)与Slander(口头诽谤)。部分法域要求Slander需证明实际经济损失,而Libel无需。
四、免责抗辩事由
真实陈述(Truth)、合理评论(Fair Comment)、特权保护(如议员议会发言)可免除责任。中国司法实践中,公共利益相关的客观批评不视为侵权。
权威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释义(全国人大官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Black's Law Dictionary: "Defamation" (Thomson Reu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最高法公报)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权威资料,“毁损名誉”指通过不当行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侵权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毁损名誉是指通过侮辱、诽谤、隐私泄露等方式,使他人品德、声望、才能或信用等社会评价受到贬损的行为。其核心包含两点: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若构成侵权,需按第1165条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严重者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为公共利益实施的新闻报道或舆论监督,若内容基本属实且未使用侮辱性言辞,可免除责任。
提示:若遭遇名誉侵权,建议及时保存证据(如截图、录音),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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