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reck
damage; burn up; defame; destroy; ruin; slander
break a promise; deviate from the normal; lose; mishap; miss
"毁失"是汉语法律术语中表述财产权益灭失状态的复合词,由"毁"(损毁)与"失"(灭失)两个语素构成。在汉英法律词典中,该词通常对应"destruction and loss"的双重法律概念。其核心含义包含三个维度:
物理灭失:指财物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不可抗力导致物理形态的彻底消失,如《民法典》第604条规定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规则(参考全国人大法律释义数据库)。
价值减损:在英美财产法中,对应术语"diminution of value"体现资产因部分损毁导致的经济价值降低,如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第582条释义。
权利终止:涉及知识产权领域时,《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解释为"extinction of rights",特指因法定事由导致的专有权利永久丧失。
该术语常见于货物运输合同、保险理赔及侵权责任等法律文书中,其英语对应词需根据具体语境选择"total loss"(全损)、"material damage"(实质性损害)或"irreparable harm"(不可修复损害)等专业表述。
关于“毁失”一词的详细解释如下:
古籍溯源 《后汉书·和帝纪》记载的“若有所损失”,可视为该词早期用例,元代戴表元诗句“万古无损失”进一步强化了时间维度上的持续性概念。
与近义词辨析 与“损耗”“亏损”等词的区别在于:
建议:若需专业领域定义,推荐使用“损失”这一标准化术语。日常交流中注意根据具体语境选择“损毁”“遗失”或“丧失”等更精确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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