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liminary detention
await trial
【法】 await trail; pending trial
detain; hold in; distrainment; distraint; seize; sequester; sequestrate
【经】 attaching; impound; sequestration
候审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对涉案财物或证据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这一法律术语可拆解为“候审”(awaiting trial)和“扣押”(detention/seizure),其核心内涵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法律性质与目的
候审扣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的强制性侦查措施,旨在防止涉案财物被转移、销毁或隐匿,确保审判阶段证据链的完整性。其适用需满足“与案件相关”及“必要性”两大法定条件,避免对公民财产权造成不当侵害。
执行程序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66条,扣押决定必须由两名以上司法人员实施,当场出示扣押令并制作笔录,同时向被扣押人出具财产清单。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依法先行拍卖或变卖。
国际司法实践对比
英美法系中对应的“pretrial seizure”制度(《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强调比例原则,要求扣押范围不得超过可能判决的罚金或赔偿数额,这一理念已逐步被我国2023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所吸纳,体现在扣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中。
实务中,候审扣押常与冻结、查封措施配合使用,但区别于后者针对不动产的特点,扣押主要适用于动产及电子证据载体。当事人可通过《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的申诉程序请求解除不当扣押。
“候审扣押”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但结合“候审”与“扣押”的含义及法律实践,可理解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具体解释如下:
候审扣押可理解为在案件审理前(候审阶段),司法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的临时性扣留措施。
若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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