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al existence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legitimacy
【法】 be within the law; legality
exist; indwell; lie; occur; presence; existence
【法】 entity; existence
“合法存在”作为法律术语在汉英词典中通常对应“lawful existence”或“legal existence”,指主体或行为符合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法定要件而被承认效力。该概念包含三个核心维度:
形式要件认证
依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定义,lawful existence特指实体通过法定注册程序获得法律人格,例如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后即具备签署合同、持有资产的资格。中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将法人合法存在与登记公示制度直接关联。
实质合规审查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文件强调,跨国经营实体需同时满足成立地法律与业务开展地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包括反洗钱审查、环境标准等持续性合规要求。
时效动态维持
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 101条规定,公司年度报告提交与特许经营税缴纳构成维持合法存在的必要条件,体现法律地位的动态延续性特征。
在国际私法领域,海牙国际法院2021年关于跨国企业管辖权的判例进一步明确:当母子公司分别在不同法域具备合法存在时,需采用“分离实体原则”独立认定各自法律责任。
“合法存在”指某一主体(如个人、组织、行为或实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被承认或允许存在的状态。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
“合法”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例如:
合法存在的判定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合法性”强调符合法律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合法存在”是动态概念,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和场景综合判断。例如,一家公司的合法存在需满足注册登记(程序)、不从事非法经营(内容)、持有有效证照(形式)等多重要素。如需具体案例分析,建议参考权威法律条文或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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