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ministrative court;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行政法庭(Administrative Tribunal)是依法设立的专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机构,其核心职能在于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该机构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其英文对应概念"Administrative Tribunal"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被定义为"处理政府机构与个人间纠纷的准司法机构"(中国法律出版社,2021版)。
从管辖范围分析,此类法庭主要受理三类案件:(1) 行政处罚争议;(2) 行政许可纠纷;(3) 行政强制措施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显示,2023年全国行政法庭受理案件中,涉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的占比达62%。
区别于普通民事法庭,行政法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这种特殊程序设置体现了平衡公权力与私权利的法律理念,英国司法部《行政司法白皮书》(2022)也强调这种制度设计对保障公民权利的关键作用。
在组织结构上,中国采用四级法院行政审判庭体系,而英国则设立专项法庭如"First-tier Tribunal"处理特定行政争议。这种制度差异源于不同法系传统,但核心功能均指向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
行政法庭(即行政审判庭)是人民法院内部专门审理行政案件的机构,其核心职能围绕行政诉讼展开。以下为详细解释:
1. 核心职能
2. 与其他法庭的区别
3. 组织结构与法律依据
4. 延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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