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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攻诉讼英文解释翻译、行攻诉讼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分词翻译:

行的英语翻译:

all right; business firm; profession; capable; carry out; prevail; conduct; go
travel; range; row; soon
【计】 row
【医】 dromo-
【经】 line

攻的英语翻译:

accuse; attack; study

诉讼的英语翻译: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经】 litigation

专业解析

由于搜索结果未提供与"行攻诉讼"相关的直接信息,且该术语可能存在拼写误差(疑似应为"行政诉讼"),以下基于法律术语规范及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行攻诉讼(疑似"行政诉讼")的汉英释义

中文术语:行政诉讼

英文对应: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定义: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裁决的活动。其核心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关键要素解析

  1. 主体

    • 原告:权益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组织或法人。
    • 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政府部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2. 诉讼对象

    仅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法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释义

  3. 法律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核心,辅以《行政复议法》等配套法规。

    参考:全国人大法律释义库

  4. 程序特点

    • 举证责任倒置:被告行政机关需自证行为合法性。
    • 调解限制:除行政赔偿/补偿案件外,不适用调解。

      来源:中国司法案例网

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对比项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被告主体 行政机关 平等民事主体
举证责任 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诉讼目的 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 解决民事权益纠纷

说明:

因未检索到"行攻诉讼"的权威定义,以上内容基于"行政诉讼"的规范术语及法律框架整理。建议进一步核实术语准确性,并参考《行政诉讼法》原文或司法部释义以获取完整信息。

网络扩展解释

“行攻诉讼”应为“行政诉讼”的笔误。以下是对“行政诉讼”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

二、核心特征

  1. 诉讼主体

    • 原告:权益受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 被告: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
  2. 审查对象
    法院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非合理性(特殊情况除外)。

  3. 法律地位平等
    诉讼中原告与被告法律地位平等,但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三、关键原则

四、立案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需满足:

  1. 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 有明确被告;
  3. 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

五、诉讼时效

六、审理期限


以上内容综合了行政诉讼的定义、程序及法律依据,如需完整法条或案例参考,可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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