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oyage clause
range; sail; voyage
【建】 cruding range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经】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航程条款(Voyage Clause)是海运合同与海上保险领域的核心法律术语,指合同中明确约定船舶航行路线、停靠港口、航行时间及责任范围的条款。其作用在于界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航程条款需符合“合理速遣”原则,保障航行计划的可行性。
该条款通常包含三要素:
国际海事委员会(CMI)2020年修订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第XI条特别指出,若船舶因遵守航程条款绕航导致损失,该行为不构成保险除外责任。实践中,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处理的2022年"南海之光号"案(CMAC Case No. 3871)即依据航程条款中的"合理绕航"约定作出裁决。
权威文献建议参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FOB/CIF条款中关于航程变更的补充说明,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43-48条对航程保证(voyage warranty)的司法解释体系。
“航程条款”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含义,需结合上下文理解。以下是两类主要解释:
指飞机或船舶在航行中涉及的距离、燃油量、载荷等参数的相关规定。例如:
主要针对航程保险(如货物运输保险、船舶航程险),其核心条款包括:
航程保险的期限根据不同标的有所差异:
如需更具体的法律条文或技术标准,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或国际海事组织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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