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government corporation
国营公司(State-Owned Enterprise, SOE)指由国家政府拥有全部或多数所有权,并直接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实体。其核心特征包括:
所有权归属
公司资本全部或主要(通常持股比例超过50%)由国家出资形成,政府代表全民行使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经营目标双重性
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需承担国家战略任务或公共服务职能,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安全、社会稳定等。世界银行指出,SOE需平衡商业目标与公共政策目标。
治理结构特殊性
高管任命多由政府主导,重大决策受政策导向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强调,SOE治理需明确区分政府监管职能与股东权益行使边界。
术语辨析
中文语境中,“国营公司”与“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常作为同义术语使用,但严格意义上,“国营”更强调国家直接经营(如计划经济时期),而现代“国有企业”涵盖国家控股的多元化治理模式。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央企业界定为“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
英文对应术语
国际通用译法为State-Owned Enterprise (SOE) ,IMF与WTO等机构均采用此表述。部分文献使用Government-Owned Corporation (GOC) 强调其法人实体性质。
权威参考来源
国营公司(即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形式,其资产所有权或控制权归属国家。以下是详细解释:
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持股超过50%即视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的国营公司一般指纯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
早期国营企业由政府直接管理(如邮电部改制为电信企业),后通过改革逐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但核心资产仍由国家控制。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国资委官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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