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omestic agreement
【法】 inland
accord; concert; convention; deal; pact; agreement
【经】 accord; agreement; agreements; pact; treaty
"国内协定"在汉英法律语境中通常指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行政区域、政府部门或特定实体之间,为协调事务、达成共识或建立合作框架而签订的正式协议。其核心含义和英文对应如下:
一、中文定义与法律属性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同省级行政区(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或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就特定事项(如经济合作、资源调配、司法互助等)经协商一致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其法律效力层级通常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例如《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即属此类(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政策文件库)。
二、英文对应术语
Domestic Agreement
最直接的译法,强调协议缔结方同属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例如:"The Cross-Strait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is a domestic agre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region."(来源: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术语库)
Intra-State Agreement
用于联邦制国家内部州际协议(如美国),但在中国语境可引申指中央与地方或地方间的协议。例如:"The Yangtze River Delta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greement is an intra-state cooperation mechanism."(来源:中国人大网《地方组织法》释义)
三、关键特征解析
主体特定性
缔约方需为中国法律承认的地方政府或授权机构,如省级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据《宪法》第30条及港澳《基本法》),区别于国际条约主体(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宪法文本)。
效力有限性
仅对缔约方辖区有效,且不得违反上位法。如《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时由国务院裁决,体现层级约束(来源:中国政府网《立法法》全文)。
内容实务性
多涉及跨境基建(如粤港澳大桥管理协定)、税收协调(如京津冀税收分享协议)等具体事务,需报国务院备案(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合作规划管理办法》)。
四、典型实例参考
英文:Arrangement on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SAR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司法文件)
提示:更多专业定义可查阅《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domestic agreement"词条,或访问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政策法规库。
“国内协定”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组织、派别或团体之间,为解决特定问题或冲突而达成的正式协议。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性质
国内协定通常用于协调内部矛盾,例如结束内战、解决政治分歧或推动社会改革。它属于契约性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与国际协定不同,其缔约方为国内实体,如政府与反对派、中央与地方等。
核心内容
典型例子
特点与作用
扩展说明:国内协定也可能涉及文化、经济领域,例如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签订的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虽属国内范畴,但借鉴了国际协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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