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ectors of national economy
国民经济部门(National Economic Sectors)是指按照国家经济活动的性质和社会分工,对全社会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系统性分类。它是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框架,反映了国家经济的整体结构和运行状况。
国民经济部门分类遵循同质性原则,将具有相同生产活动性质、产品或服务用途的单位归入同一类别。中国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标准,将经济活动划分为20个门类、97个大类、473个中类和1380个小类。例如:
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4)将经济活动分为21个门类,与中国分类体系高度对应。例如:
通过部门增加值占比(如第三产业占比超50%),衡量经济现代化程度。
各部门劳动力分布反映社会分工效率(如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提升)。
如“十四五”规划明确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部门导向。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定义部门划分规则与编码体系(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提供全球可比框架(来源:联合国统计司官网)。
示例术语对照
- 农业:Agriculture, Forestry, Animal Husbandry and Fishery
- 制造业:Manufacturing
- 金融业: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此分类体系为经济统计、国际比较及政策研究提供了标准化基础,是理解国民经济运行的核心工具。
国民经济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所有经济活动的分类集合,涵盖生产、流通、服务等各领域,是国民经济体系的基本构成单元。以下是详细解释:
国民经济部门是对经济活动的系统性分类,通常基于行业性质或功能划分。根据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它被分为十大类:
国民经济部门不仅包括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部门(如工业、农业),还包含非生产部门(如教育、科研、卫生等),后者虽不直接参与生产,但通过提升人力资本和技术水平间接推动经济发展。
如需更完整的分类标准或数据,可参考联合国产业分类文件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部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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