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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法学院英文解释翻译、国立法学院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blue ribbon law schools

分词翻译:

国的英语翻译:

country; nation; national; state

立的英语翻译:

establish; exist; immediate; stand

法学院的英语翻译:

【法】 barrister oragnization; faculty of law; law school; school of law

专业解析

国立法学院(National Law School)是指由国家政府直接设立并资助的公立法律教育机构,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 法律属性与办学资质 国立法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设立,属于公办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学院需通过教育部法学学科评估认证,具备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授予权。

  2. 教学资源配置 作为公立院校,其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年度预算中政府拨款占比超过65%。教学团队包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国家级人才。

  3. 国际认证体系 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示的45所法学院校中,98%为国立院校。这类学院普遍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学术合作项目。

网络扩展解释

“国立法学院”一般指由国家政府直接设立或资助、具有官方背景的法学院校,通常代表该国法学教育的权威机构。以下是详细解释及相关示例:

一、核心定义

“国立”指学校由国家政府直接管理或主要资助,区别于私立或地方性院校;“法学院”则是专门从事法律教育与研究的学术机构。因此,“国立法学院”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权威性:代表国家法学教育最高水平,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在QS法律专业排名中位列全球第17。
  2. 学科覆盖广:涵盖法律理论、司法实践及交叉学科,如莫斯科国立法学院开设刑法、国际法、司法鉴定等27个专业方向。
  3. 公共职能:注重法律改革与社会公平,例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以“影响公共决策”为核心目标之一。

二、典型示例

  1. 莫斯科国立法学院

    • 历史:1931年成立,前身为苏联中央函授法学院,历经多次更名后于1993年确立现名。
    • 结构:下设9个学院,包括国际法、监察学、律师学等,并在多地设有分支机构。
    • 特色:与欧洲、美国及亚洲的法学机构保持合作,学生可到行政法院、检察院实习。
  2.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

    • 地位:全球排名前20,澳大利亚唯一国立法学院,以宪政法、国际法见长。
    • 目标:培养法律改革推动者,校友涵盖律师、政策制定者等。

三、与其他类型法学院的区别

四、注意事项

不同国家的“国立法学院”定位可能差异较大,例如乌克兰国立法学院以区域合作为特色,而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的院校更侧重国际影响力。建议具体查询目标院校的官方信息以获取准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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