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urplus from property appraisal
固定资产升值盈余(Fixed Asset Appreciation Surplus)指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因市场价值上升而产生的账面价值增加部分,超出其原始成本或前期重估值的差额。该概念涉及会计处理与资产估值原则,以下是详细解析:
固定资产(Fixed Assets)
指企业长期持有、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如厂房、设备),其价值通过折旧逐年分摊。英文术语强调资产的"固定性"(非流动性)和经营用途。
升值(Appreciation)
因市场供求、通胀或资产改良导致资产当前价值高于历史成本的现象,区别于会计折旧的减值逻辑。
盈余(Surplus)
在会计语境中指超出账面成本的增值部分,通常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如"重估盈余"),而非直接确认为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国际会计准则(IAS 16),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可采用"重估价模式"(Revaluation Model):
升值部分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重估盈余"(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 Revaluation Surplus),避免影响当期损益。
术语 | 关键差异 |
---|---|
资产增值(Capital Gain) | 税务概念,指向资产出售实现的收益,需征税;升值盈余是未实现的账面增值。 |
减值损失(Impairment Loss) | 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的损失,与升值方向相反。 |
明确固定资产重估的确认条件与科目设置(链接示例: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规定重估模式的操作框架(链接示例:IFRS Foundation)。
(注:因搜索结果未提供具体网页,以上引用来源采用国内及国际准则制定机构的公开平台,实际链接需以官网最新路径为准。)
固定资产升值盈余(Surplus on Appreciation of Capital Assets)是指企业因固定资产价值上升而产生的账面或实际收益,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以下是详细解释:
固定资产增值
指企业通过改造、市场价值上升或资本化支出(如技术升级),使房屋、设备等长期资产的价值超过原账面价值的过程。
会计处理:增值部分需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同时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盈余的体现
盈余通常指收入超过支出的利润(),而固定资产升值盈余特指资产增值带来的权益增加,可能体现在以下方面:
假设企业评估某设备增值100万元: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00万
贷:资本公积 100万
税务处理:需按50万(100万×0.5‰×50%)缴纳印花税。
如需进一步了解会计科目或税务细则,可参考、7、8的原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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