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minister upon an estate
manage; administrate; conduct; control; govern; rule; supervise
administration; governanc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计】 supervising
【医】 conservancy; control
【经】 control; intendance; keep in hand; manage; management; operate
regulate; regulations; supervision
bequest; heritage; inheritance; legacy
【经】 bequest; estate; heritage; inheritance property; legacy; patrimony
在汉英双语法律语境中,"管理遗产"对应的英文表述为"estate administration"或"heritage management",其核心定义包含三个维度:
一、法律程序维度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1120-1163条),通过遗产清点、债务清偿、资产分配等法定程序,实现被继承人财产权益的合法转移。该过程需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遗产过户的规定。
二、文化资产维度 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物质遗产的维护、传统技艺的传承等系统性保护工作,如故宫博物院采用的预防性保护体系。
三、跨法域实践差异 英美法系中的"probate administration"特指经遗嘱认证的遗产管理程序(《元照英美法词典》2023版),而大陆法系更强调公证机关的监督作用(《德国民法典》第1960条)。国际遗产管理常涉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遗嘱形式公约》的冲突法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解释,管理遗产是指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对死者财产进行系统性保护、清理和分配的法律行为。这一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遗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基本定义 管理遗产是通过遗产管理人实施的制度性安排,包含遗产清点、债权债务处理、遗产分配等全过程。其核心目标是防止遗产损毁灭失,维护继承人、债权人等多方权益()。
二、主要职责
遗产清点与保全
债权债务处理
分配执行
三、制度价值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145-1149条,明确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范围及法律责任()。
该制度有效解决了传统继承中常见的财产隐匿、分配纠纷等问题,特别适用于存在多继承人、涉外继承等复杂情形。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民法典》原文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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