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jus gestionis
管理权(Management Rights)指在组织架构或法律框架下,主体对特定事务行使决策、监督及资源调配的法定或约定权限。这一概念在中英文法律及商业语境中具有多层次内涵:
法律定义与核心要素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管理权体现为"the authority to direct and control business operations",包含决策制定、人员任免、财务监管三项核心权利(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第5版)。中国《公司法》第47条将董事会管理权细化为10项具体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审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实务操作。
权利行使的双重维度
• 内部治理维度:体现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逐级授权体系,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
• 外部契约维度: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场景下通过合同约定管理权限边界,如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0条明确管理权让渡条款
行业应用差异性
物业管理领域的管理权侧重共有部分维护(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而国际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权则涉及FIDIC合同条款规定的设计变更审批权(参考:FIDIC 2017红皮书第3.1款)。
权利限制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特别条款(《公司法》第11条)、股东会保留事项(《公司法》第37条)、债权人保护原则(《企业破产法》第18条),形成权利制衡体系。
管理权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其定义和适用范围因领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
管理权指在特定组织或法律框架下,主体对资源、事务或人员行使的支配、协调和监督权力。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有效配置资源实现既定目标。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两类:
基础职能
法律赋予的权利
特殊场景下的权利
与所有权的差异:管理权侧重资源运作过程,所有权强调财产归属;管理权可通过委托获得,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可通过查看建筑物管理权的完整法律条款,或参考获取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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