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raversable presentment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contradict; counterplea; demur; demurrer; plea
【法】 ad respondendum; counterplea; counterplead; defence; demur; exceptio
exception; plea; plead; pleading; remonstrance; remonstrate; traverse
public prosecution
【法】 presentment; public action; public prosecution
可抗辩的公诉(Contestable Public Prosecution)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刑事指控,被告人依法享有提出异议、反驳证据及进行辩护的法定权利。其核心在于保障司法程序的对抗性与公正性,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以下从法律特征、程序要求及实践意义三方面解析:
公诉区别于自诉,由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如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其强制性体现国家追诉原则,但需受司法审查制约。
被告人可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权利(如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传唤证人)对抗指控,法院须居中裁判(《刑事诉讼法》第52条、193条)。
控方需提前向辩方披露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确保抗辩权有效行使。
包括律师介入(侦查阶段即可委托辩护人)、交叉询问证人、提出量刑异议等(《刑事诉讼法》第34条、192条)。
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辩方仅对特定事实(如正当防卫)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1条)。
抗辩程序通过控辩对抗暴露证据瑕疵,如美国“布雷迪规则”(Brady v. Maryland, 373 U.S. 83 (1963))要求控方披露有利被告的证据。
弥补被告人与公权力机关的资源差距,体现程序正义(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
公开抗辩过程增强裁判透明度,如中国庭审直播改革强化公众监督(《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5条)。
“Contestable”释义:可争议的、可抗辩的(法律行为效力可通过诉讼挑战)。
(注:以上链接均为官方有效来源,内容更新至2023年现行法规。)
“可抗辩的公诉”并非标准的法律术语,但结合法律原则和“公诉”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依法享有对指控进行抗辩的权利。以下为具体解释:
公诉是指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其核心特征包括:
在公诉案件中,“可抗辩”指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具体体现为:
根据,自诉案件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如侮辱、诽谤等轻微刑事案件),而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发起。两者的抗辩权行使方式不同: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辩护权(第14条),且公诉案件必须经过法庭辩论程序(第190条),保障了“可抗辩”的实现。
“可抗辩的公诉”并非独立法律概念,而是对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辩护权的强调。若需进一步了解抗辩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可参考《刑事诉讼法》或咨询专业律师。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