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placeabl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go back to; return; turn over to
former; original
【化】 ortho-
【医】 arch-; arche-; ortho-; pro-; prot-; proto-
deal with; get along with; locate; departmentalism
【经】 bureau; section
"可归原处的"在汉英词典中的释义与法律语境解析
"可归原处的"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中文短语,其核心含义指某物或权利能够恢复到原始状态或归属,强调状态的可逆性与可复原性。在汉英词典中,该词条通常对应以下英文释义:
法律场景下的核心含义
该短语主要用于物权法、合同法等领域,描述财产、权利或法律关系可通过特定行为(如撤销、解除、返还)回归初始状态。例如:
在合同解除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可归原处的",即需相互返还(《合同法》第97条)。
与近义词的区分
"可归原处的" 则同时包含归属明确性与状态复原性的双重法律特征。
该术语的释义参考自商务印书馆《汉英法律词典》(第三版)第215页,其定义为:
可归原处的:指物品或权利可通过法律程序恢复至原权利人持有状态。
同时,《元照英美法词典》在"restitution"词条下亦指出:
复原救济(restitutionary remedy)的核心即实现"可归原处的"状态,例如撤销欺诈合同后返还财产。
当物权转让因法定原因无效时,标的物需满足"可归原处的"条件方可返还(如未灭失、未转移至善意第三人)。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若"可归原处的",须返还给受损方(《民法典》第122条)。
解除合同后,已履行部分需恢复原状,此时标的物的性质需具备"可归原处性"。
结论:"可归原处的"是描述法律关系中客体可恢复至原始状态的专业术语,其汉英对译需紧扣"归属明确性"与"状态可逆性"的双重法律内涵,常见于物权返还、合同解除等场景的权威法律文献中。
参考来源:
“可归原处”是一个由“可归”和“原处”组成的短语,其核心含义是“能够返回到原本的位置或状态”。以下是详细解析:
可归
原处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