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fiscabl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confiscate; confiscation; seizure
【经】 seize; seizure
可充公的(confiscable)指财产因违反法律规定或特定情形,可被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归国有的属性。该术语强调国家强制力对财产所有权的剥夺,常见于法律及行政文书,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个维度:
违法性前提
财产需与违法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例如犯罪工具、违法所得或违禁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均属可没收范围。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强制力执行
充公行为必须由海关、法院、公安机关等法定主体依程序实施,非经法定机关或程序不得剥夺公民财产权。
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9条
走私与违禁品
海关对未申报或禁止入境的物品(如毒品、珍稀动植物)可直接充公(《海关法》第82条)。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犯罪关联财产
贪污受贿所得、非法经营收益等,经法院判决后收归国库(《刑事诉讼法》第298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无主物与公示物
所有权不明且公示期满无人认领的财产(如拾得遗失物),可依法充公(《民法典》第318条)。
来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 "confiscable" 词条释义
权威参考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充公”为“把违法或违规的财物收归公有”;其英文对应词 "confiscable" 在《牛津法律词典》中释为 "liable to confiscation by legal authority"。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可充公的”是一个法律术语,指财物或物品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涉及违法案件,可以被国家或集体依法没收并转为公有。以下是具体解释:
“可充公的”既包含法律层面的强制性,也涉及财产权转移的社会管理功能。其核心是维护公共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非法财产进行再分配。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律条文,可参考权威法典或司法解释。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