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oint of plea
contradict; counterplea; demur; demurrer; plea
【法】 ad respondendum; counterplea; counterplead; defence; demur; exceptio
exception; plea; plead; pleading; remonstrance; remonstrate; traverse
essentials; gist; key strongpoint; main points; nub; point; quick
【计】 important
【医】 postulate
【经】 key point
抗辩要点的法律释义(汉英对照)
一、中文定义
“抗辩要点”指在法律诉讼或争议中,被告(或答辩方)为反驳原告主张所提出的核心法律依据及事实论据的集合。其核心在于通过系统性论证,削弱对方诉求的合法性或事实基础,常见于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程序。
二、英文对应术语
英文表述为“Points of Defence”(英式拼写)或“Key Arguments in Defence”(美式语境),特指被告答辩状(Defence Pleadings)中提炼的、用以否定原告诉求的核心逻辑链条。需注意:
三、核心构成要素
反驳依据
援引实体法规则(如《民法典》第XXX条)或程序法漏洞(如诉讼时效届满),直接否定原告权利主张的合法性。例:
被告以“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抗辩,主张免除合同违约责任。
证据指向
通过举证责任分配(Burden of Proof)推翻原告事实主张。例:
质疑原告证据链完整性,援引“高度盖然性”规则要求法院采信己方证据。
法律依据
引用司法解释或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强化抗辩的法理正当性。例:
依据《刑法》第XX条,主张行为属“正当防卫”(Self-Defence),不构成犯罪。
四、权威参考来源
注:实务中需严格区分“抗辩”(否定请求权存在)与“反诉”(提出独立权利主张),二者逻辑层级不同。
抗辩的详细解释可从法律和一般语境两个层面理解,其核心要点如下:
法律层面
指在诉讼或合同履行中,一方针对对方的权利主张提出反驳或拒绝履行请求的行为,需说明具体理由。例如在法庭上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或合同履行中行使抗辩权拒绝对方要求。
一般语境
广义指对他人指责进行辩解,例如日常争议中提出反驳依据。
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于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前拒绝己方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时,后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未完成义务前有权拒绝履行。
不安抗辩权
分两阶段行使:
抗辩在票据法中应用广泛,例如汇票持有人可对追索权提出特定抗辩。需注意,抗辩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可能被视为权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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