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old a court; sit at session
"开审"是法律术语中描述司法程序启动的核心概念,指法院根据法定程序正式启动案件审理的行为。该词对应的英文表述为"commencement of trial",具体指从法庭宣布审理开始至作出判决的完整司法过程。在中国司法体系中,这个时间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的"审判长宣布开庭"为标志,意味着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正式展开。
该术语区别于"立案"(case filing)和"受理"(acceptance of case),特指庭审环节的实质性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开审必须满足三个要件:①案件管辖权明确;②诉讼参与人到庭;③符合法定审理形式要求。英美法系中对应的"trial commencement"通常以陪审团宣誓或首轮证据呈递为程序起点,体现了不同法系在司法程序设置上的差异性。
权威法律词典《元照英美法词典》将"commencement of trial"定义为"诉讼程序中证据提交和事实调查阶段的正式启动",强调其作为案件实体审理核心环节的法律意义。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9条将仲裁程序的"开审"界定为首次听证会召开,凸显该术语在不同司法场景下的适用弹性。
“开审”是一个法律领域常用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含义 指法院或相关机构正式启动案件审理程序,即“开庭审问”。该词强调案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例如刑事案件中法官对被告的讯问或证据核查。
二、使用场景 主要用于司法领域,如:
三、延伸特点
四、英语对应 常见译法包括:public trial、hold court、open trial。
注:该词常见于新闻报道及法律文书中,日常口语中更多使用“开庭”等简化表达。如需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文细节,可查阅法院公开文书或专业法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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