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rit of detention
take into custody
【法】 committal; custodia; custody; keep in custody
card; certificate; evidence; proof
拘押证是中国司法实践中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法律文书,其英文对应表述为"detention warrant"或"custody orde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
该法律文书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符合法定紧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并出示《拘留证》。在涉外法律实践中,司法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明确,跨境执行拘押需同时出具中英文双语的司法协助请求书及相应法律文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拘押证与逮捕证、拘传证存在法律性质差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撰的《刑事诉讼法释义》,拘押证主要适用于刑事侦查阶段的临时性羁押措施,其法律效力期限通常不超过37日,区别于审判阶段的逮捕程序。在司法文书翻译标准方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法律文书译写规范》要求,涉外法律文书中"拘押证"的官方英译应采用"Detention Warrant"的固定表述方式。
“拘押证”并非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正式术语,但结合相关法律文书和实务操作,该表述可能指向“刑事拘留证”或与拘押措施相关的法律文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拘押
指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等状态()。
刑事拘留证
这是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出示的正式法律文书,其核心作用包括():
根据法律规定,该证件需包含以下要素():
实务中“拘押”常被用于描述拘留后的持续羁押状态,而“拘留证”才是启动该状态的法定文书。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刑事诉讼法》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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