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seizure of aircraft
《禁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Seizure of Aircraft),简称《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是国际航空安全领域的关键法律文件。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其核心内容及术语定义:
英文全称:Convention for the Suppression of Unlawful Seizure of Aircraft
性质:国际刑法公约,旨在打击劫机行为(Hijacking),1970年12月16日于海牙签署,1971年10月14日生效。
非法劫持航空器(Unlawful Seizure of Aircraft)
指任何人以武力、威胁或其他恐吓方式,非法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Aircraft in flight)的行为。
例句:劫持者(Hijacker)企图改变航班航线(Divert the flight)。
飞行中(In flight)
定义:航空器从关闭舱门完成载客至降落开启舱门的全程(From embarkation with closed doors to disembarkation)。
或引渡或起诉(Aut Dedere Aut Judicare)
缔约国须将劫机罪犯引渡(Extradition)至请求国,或在本国提起刑事诉讼(Prosecution)。
刑事定罪(Criminalization)
缔约国须将劫机行为定为国内法中的重罪(Felony),并制定相应刑罚(Penalties)。
管辖权(Jurisdiction)
罪行发生地国、航空器登记国、降落地国等均享有管辖权。
国际合作(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包括引渡合作、司法协助(Mutual Legal Assistance)及情报共享(Intelligence Sharing)。
权威来源参考:
《禁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全称为《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是国际社会为应对劫机犯罪制定的核心法律文件。以下从公约背景、核心内容、适用范围及发展等方面综合解释:
犯罪行为定义
公约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实施以下行为即构成犯罪:
适用范围
缔约国义务
公约确立了普遍管辖原则,缔约国在以下情形可行使管辖权:
《海牙公约》通过明确罪行定义、强化缔约国义务和管辖权规则,构建了国际反劫机法律框架。中国作为缔约国,通过国内立法(如《刑法》第121条)与国际公约衔接,确保对劫持航空器犯罪的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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