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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英文解释翻译、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estate at sufferance

分词翻译:

经的英语翻译:

after; by; classics; scripture; constant; endure; manage; deal in
pass through; regular
【医】 per-; trans-

允的英语翻译:

allow; permit; fair; just

许可的英语翻译:

allow; approbate; permit; consent; admission; licence; permission
【化】 licence
【经】 approbation; authorization; concession; permit

继续占有的英语翻译:

【法】 continuous possession; hold over; maintenance of possession
unbroken possession

不动产的英语翻译:

estate; freehold; real estate; realty
【经】 hereditament; immovable goods; immovable property
immovable real estate; immovables; property assets; real assets
real estate; real property; realty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语境中,“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 指一种特定类型的不动产权益,其核心含义是:不动产的占有人在获得所有权人明确许可或法律授权的前提下,得以持续合法占有并使用该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其对应的英文术语通常为“Estate at Will” 或“Possessory Estate by Permission”。

以下从法律属性与特征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一、术语构成与法律属性

  1. “经允许” (By Permission/Authorization)

    指占有行为的发生和持续并非基于原始所有权(如所有权人),而是源于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如口头或书面许可)或法律的直接规定(如特定情形下的法定居住权)。这区别于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获得的绝对占有权。

  2. “可继续占有” (Continued Possession)

    强调占有的持续性与非永久性。占有人在许可有效期内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可稳定使用不动产,但该权利通常不具备永久性,可能因许可撤回、期限届满或条件消失而终止。

  3. “不动产” (Real Property/Immovable Property)

    指土地、房屋等无法移动的财产,其占有状态需以登记或实际控制为公示方式。


二、典型应用场景

  1. 租赁关系中的延续占有

    租约到期后,房东(所有权人)允许租客继续居住直至找到新住所(如“holdover tenancy”),此时租客的占有即属“经允许可继续占有”。

    来源:英美财产法中的“Tenancy at Will”概念。

  2. 遗嘱执行或遗产分配过渡期

    继承人经遗嘱执行人许可,在遗产分割前继续占有被继承人的房产。

    来源:遗产管理法律实践。

  3. 政府特许占用

    如因公共利益需要(如基建项目),政府授权临时占用私人土地,并允许原主人在施工前继续使用。

    来源: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


三、法律效力与限制


四、权威文献参考

  1. Black's Law Dictionary 对“Estate at Will” 的定义:

    “A tenancy in which the tenant holds possession with the landlord’s consent but without fixed terms... terminable by either party at any time.”

    (一种租户在房东同意下占有但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

    链接: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Estate at Wil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1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

    (虽未直接定义,但确立了“合同许可占有”的法律依据)

    链接:中国人大网-物权法全文


“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本质是以许可为基础的、非永续性的占有权,其法律效力依赖于所有权人的持续授权或法定依据,常见于过渡性、临时性的不动产使用场景。

网络扩展解释

“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这一表述需拆解为两部分理解:

一、不动产的定义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移动会损害其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

  1. 土地及其定着物:如房屋、桥梁、矿场等建筑物();
  2. 自然或人工添附物:如林木、农作物、探矿权等();
  3. 法律规定的特殊权益:如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二、“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解读

这一表述通常涉及法律授权或合同约定下的使用权,常见情形包括:

  1. 用益物权:如《民法典》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需经登记或审批获得占有权();
  2. 租赁关系:租约到期后经出租人同意续租,继续占有房屋或土地();
  3. 行政特许:如政府批准采矿权或探矿权,允许在特定期限内占有并使用矿区()。

“经允许可继续占有的不动产”指通过法律程序或合同约定,获得合法授权持续占有并使用的不动产,其核心在于占有权的合法性,常见于物权法、租赁关系或行政许可场景。如需具体案例分析,可参考《民法典》物权编或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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