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broker's lien
agent; broker; middleman
【经】 broker; floor trader; intermediary; middle man; operator
【经】 lien; right of lien
经纪人留置权(Broker's Lien)是金融市场中一项重要的法定担保权益,指经纪人为保障其应收取的佣金、服务费或其他合同约定款项,在特定条件下暂时扣留客户委托其保管或交易的证券、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权利。以下是其核心要素的汉英对照解析:
经纪人因提供证券交易、结算或托管服务而对客户资产享有的法定扣留权,直至客户清偿相关债务。
A statutory right allowing a broker to retain possession of a client's securities or funds until outstanding charges (e.g., commissions, fees) are paid.
经纪人必须基于经纪合同合法持有客户资产(如托管股票、交易保证金)。
依据:《证券法》第140条(资产托管义务)。
所扣留资产须与未付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因交易某股票产生的佣金可留置该股票)。
参考: FINRA Rule 4311(客户账户资产扣留规则)。
证券、现金账户余额、交割中的金融工具(来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59条)。
不得留置与债务无关资产(如客户其他投资组合),或违反监管强制平仓规定(参考: SEC Rule 15c3-3)。
全国人大立法释义(链接)
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链接)
证监会法规库(链接)
FINRA Rule 4311(链接)
上海证券交易所(链接)
通过上述汉英法律框架与实务对照,经纪人留置权的核心功能是平衡经纪服务债权保障与客户资产权益,其行使必须严格遵循法定要件及行业监管规范。
经纪人留置权是行纪合同中的一项法定权利,指行纪人(经纪人)在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时,有权留置其合法占有的委托物,并就该物优先受偿。以下是详细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权利直接源于法律规定,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旨在保障行纪人的债权实现()。
若同一动产上存在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经纪人留置权是行纪人保护自身债权的重要工具,其行使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且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排除适用。具体操作需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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