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索”在汉英词典中的核心定义为:通过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正当要求。该行为在汉语中对应的英文翻译为“extort”或“blackmail”,其法律属性与实施方式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词义解析
汉语“勒索”由“勒”(强制)与“索”(索取)构成,强调以胁迫达成非法目的。《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界定为“用威胁手段向他人强行索取财物”,而《牛津汉英词典》则对应为“to obtain something by force or threats”(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勒索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财物”的构成要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库)。
英文语境差异
“Extortion”在英美法系中通常指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索取财物,而“blackmail”更侧重于以揭露隐私或损害名誉相威胁。例如《布莱克法律词典》明确“blackmail requires a threat to reveal information that would damage the victim’s reputation”(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典型行为模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暴力威胁索要钱财(如“不给钱就伤害家人”)、以隐私信息要挟(如威胁公开不雅照片)、利用职权强迫交易(如公职人员索贿)等,其共同特征是制造心理强制迫使受害者屈服。
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强制手段,强行向他人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明代徐弘祖《徐霞客游记》中已有“勒索驼马担夫”的记载,说明该词长期用于描述非法索取行为。
提示:若涉及实际勒索案件,建议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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