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宽大处理"作为法律术语,在汉英法律词典中对应"lenient treatment"或"clemency",指司法机关基于特定条件对违法犯罪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司法裁量权。该制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体表现为:
法定裁量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获从轻处罚,自首且犯罪较轻者可免除处罚。该条款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司法实践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司法解释明确,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可适用缓刑或罚金刑。这种处理需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悔罪表现及社会修复程度等要素。
比较法视角
在普通法体系中,类似概念体现为"judicial leniency",《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定义为"法庭基于被告合作或情有可原情节作出的刑罚减免决定"。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78条也规定了量刑时需考虑减轻情节。
该制度既维护法律权威性,又体现司法人性化,在各国法律体系中均有对应机制,但具体适用标准因法域差异而不同。
“宽大处理”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在刑事或纪律处罚中,对符合条件的犯错者或犯罪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其核心是体现宽容与教育原则,常见于以下场景:
基本含义
指司法机关或纪律部门根据犯罪者/犯错者的表现(如自首、立功、退赃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较轻的处罚或免除处罚。例如,主动投案可能获得量刑上的减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如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
主动认罪/自首
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视为悔过表现,符合宽大处理条件。
配合调查或立功
包括检举他人犯罪、协助破案等,可能获得减轻处罚。
积极弥补损失
如退赃、赔偿受害人等行为,体现悔罪态度,可能被从宽处理。
在非法律场景中(如企业内部管理),“宽大处理”也可指对犯错者采取较为宽容的惩戒方式,例如口头警告代替辞退。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可参考《刑法》相关章节或权威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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