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verbal promise
【法】 viva voca
engagement; promise; word
【法】 promise; word of honor
口头诺言(Verbal Promise/Oral Promise)的汉英词典释义
口头诺言指通过口语表达而非书面形式确立的承诺,其核心特征是依赖双方信任基础与即时性沟通。在英语中,其对应术语为“verbal promise”或“oral promise”,常见于日常交往或非正式协议场景。
法律效力与约束性
根据普通法原则,口头诺言在特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符合《合同法》中“禁止反言原则”(Promissory Estoppel)时,承诺方需履行义务(参考《元照英美法词典》对“verbal contract”的定义。然而,因缺乏书面证据,此类诺言在争议中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适用场景与局限性
口头诺言常见于非正式协商(如家庭约定、商务谈判中的初步意向),但其效力受限于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要求。例如,涉及不动产交易或长期合约时,多数国家要求书面形式(参考美国法律信息研究所“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对“Statute of Frauds”的解析。
语言学与跨文化差异
在汉英对比中,汉语“诺言”强调道德约束,而英语“promise”更侧重法律与责任关联。例如,《牛津法律词典》指出,“oral promise”需结合语境判断其严肃性,部分文化中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引用来源为权威法律词典及学术机构公开释义,符合标准,具体链接可访问对应出版物官方网站查询。
“口头诺言”是指通过口头形式表达、未经书面记录的承诺或应允,其核心含义和特点如下:
基本含义
根据、、,“诺言”指应允他人的话语,需通过行动兑现。而“口头”强调表达方式,即以言语而非书面形式作出承诺。
特点
口头诺言是人际交往中基于诚信的承诺形式,虽无法律效力,却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其价值取决于承诺者的责任感,如所述:“信守诺言”需用行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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