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ules on air warfare
aerial warfare; air battle; an air battle; dogfight
【法】 aerial warfare
code; statute
【医】 code; legislation; nomo-
【经】 statue
空战法规(Kōngzhàn Fǎguī),在汉英词典中通常对应"Laws of Air Warfare" 或"Air Warfare Law",是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IHL)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专门规范在武装冲突中涉及航空器(包括军用飞机、无人机等)的作战行为,旨在平衡军事必要性与人道保护原则。以下是其核心内涵的详细解释:
定义
空战法规指规范空中军事行动的国际法规则体系,主要来源于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及普遍法律原则。它约束交战国在空战中的行为,包括作战手段、方法的选择以及对人员与物体的保护。
英文对应:A body of international rules governing the conduct of hostilities in airspace during armed conflicts.
适用对象
空战法规遵循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
区分原则(Principle of Distinction)
必须区分军事目标与民用物体、战斗员与平民。禁止无差别攻击(《第一附加议定书》第48、51条)。
例:轰炸前需确认目标为军用机场而非民用设施。
比例原则(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攻击造成的平民伤亡或民用物体损毁,不得超过预期的具体军事利益(《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1(5)(b)条)。
例:摧毁一座军用雷达站时,若可能波及附近医院,需评估必要性。
预防措施原则(Precautionary Measures)
冲突方必须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减少平民伤害,如预先警告、选择最小风险攻击方式(《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7条)。
作战手段限制
特殊保护对象
空域管制规则
冲突方可设立禁飞区(No-Fly Zone),但需公告并符合军事必要性(《圣雷莫手册》第12段)。
空战法规的成文依据主要包括:
来源:圣雷莫国际人道法学院
中国作为《日内瓦公约》缔约国,通过《国防法》《民用航空法》等国内法落实空战法规义务,强调:
空战法规的核心目标是在军事需求与人道保护间寻求平衡,通过限制攻击手段、保护特定对象及规范空域使用,减少武装冲突对平民和民用设施的破坏。其权威性源于国际条约、习惯法及国家实践,是维护全球空域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
“空战法规”是战争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指规范空中军事行动的国际法规则,旨在限制战争手段、保护平民及特定目标。以下是其核心内容与特点:
空战法规属于战争法规的分支,与陆战、海战法规并列,主要约束空中作战行为。其核心原则包括:
航空器分类与标志
武器与攻击限制
法律依据
空战法规缺乏专门国际条约,主要依赖分散于其他公约的条款及习惯法。例如,现代空战中,对无人机使用、网络攻击等新兴领域仍需结合既有规则进行解释。
如需更详细的法律文本(如《空战规则草案》全文),可参考、3、9的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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