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托运单英文解释翻译、空运托运单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air consignment note
分词翻译:
空运的英语翻译:
airfreight; airlift; lift; wing
【化】 transporting by air
【经】 air transportation
托运单的英语翻译:
【经】 consignment bill
专业解析
空运托运单(Air Waybill, AWB)详解(汉英词典视角)
一、中文定义与核心性质
空运托运单(简称:空运单、航空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之间,就特定货物空运事宜所订立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及货物收据。它证明了承运人已接收托运货物并承诺将其运送至指定目的地。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单不可转让(Non-negotiable),并非货物所有权凭证,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而非凭单提货。其主要功能是: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运费账单、报关单证、承运人内部操作依据及保险证明(若适用)。
二、英文对应术语与缩写
- 核心英文术语: Air Waybill (AWB)
- 常见缩写: AWB
- 主运单: Master Air Waybill (MAWB) - 由航空公司(实际承运人)签发,涵盖整批货物(可能包含多个分运单项下的货物)。
- 分运单: House Air Waybill (HAWB) - 由航空货运代理(作为契约承运人)向其客户(托运人)签发,用于代理与客户之间的交接和结算。一份MAWB下可对应多份HAWB。
三、核心内容要素(基于标准AWB格式)
一份完整的空运托运单通常包含以下关键信息栏位(依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推荐格式):
- 托运人信息 (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 详细名称和地址,承担运输合同责任的一方。
- 收货人信息 (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详细名称和地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有权提取货物的一方。
- 始发地机场 (Airport of Departure): 货物交运的机场代码(如PVG - 上海浦东)。
- 目的地机场 (Airport of Destination): 货物最终送达的机场代码(如JFK - 纽约肯尼迪)。
- 承运人信息 (Issuing Carrier): 签发主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及标识。
- 路线与转运点 (Routing and Destination): 可选填,包括可能的中转机场。
- 货物信息 (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
- 货物品名与数量 (Description of Goods)
- 毛重 (Gross Weight)
- 体积/尺寸 (Volume/Dimensions - 用于计算体积重量)
- 计费重量 (Chargeable Weight) - 取毛重与体积重量中较大者。
- 运价等级/商品代码 (Rate Class/Commodity Item No.) - 适用运价类型标识。
- 运费信息 (Charges Information):
- 运费预付 (Charges Prepaid) 或 运费到付 (Charges Collect)。
- 声明价值附加费 (Valuation Charge) - 若托运人声明了高于法定限额的货物价值。
- 其他费用 (Other Charges) - 如制单费、仓储费等。
- 航班信息 (Flight Information): 预定或实际承运的航班号和日期。
- 保险金额 (Amount of Insurance): 若承运人提供保险或托运人声明投保金额。
- 托运人/代理人签字 (Signature of Shipper/Agent): 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 承运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Signature/Stamp of Carrier/Agent): 确认接收货物并签发运单。
- 运单号码 (AWB Number): 全球唯一的11位数字标识(前三位为航空公司代码,后八位为序列号及校验码)。
权威参考来源: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作为全球航空运输业的权威组织,IATA制定了《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arriage) 和标准的空运托运单格式,详细规定了AWB的法律地位、内容要求及各方权利义务。其规则和指南是行业实践的基础。 (来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官网 - IATA.org)
- 《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蒙特利尔公约》): 这些国际公约统一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托运单的作用、赔偿限额等核心法律框架,是理解AWB法律属性的基石。 (来源: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 ICAO.int 相关公约文件)
- 中国民用航空局 (CAAC): 中国民航局依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等规章,对国内及国际航线空运托运单的使用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 - CAAC.gov.cn)
网络扩展解释
空运托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文件,其含义和相关特性可综合以下要点进行解释:
一、基本定义
空运托运单(Consignment List/Booking Note)是托运人(货主)向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提交的货物运输委托单据,用于办理空运手续。它记录了货物基本信息、运输要求及收发货人资料,是运输流程的起点文件。
二、核心作用
- 运输契约依据:作为承运人安排舱位、航线的重要参考文件,承运人接受托运后即形成运输合同关系;
- 操作指导文件:包含货物重量、体积、包装等详细信息,为后续空运单制作提供数据基础;
- 责任划分凭证:明确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货物责任从托运单签收后转移至承运方。
三、与空运单的区别
|| 空运托运单 | 空运单(AWB) |
|----|------------|--------------|
|签发方 | 货主或货代 | 航空公司或代理 |
|性质 | 运输委托申请 | 运输合同证明 |
|物权属性 | 无 | 非物权凭证(不可转让) |
|使用阶段 | 订舱前 | 货物收运后 |
四、特殊分类
空运单分为主运单(MAWB)和分运单(HAWB),主运单由航空货运代理集中办理,分运单对应实际货主,体现分层运输特性。
提示:如需查看完整法律条款或具体填单规范,可参考《华沙公约》及航空公司操作手册(部分内容源自)。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