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dinary meeting; regular meeting
“常会”在汉英词典中通常指定期举行的正式会议或常规性集会,多用于政府机构、社会组织或学术团体等场景。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该词的核心含义为“按照规定时间举行的会议”,其英文对应翻译为“regular session”或“standing meeting”。
从法律术语角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为“每年举行一次”,其职能包括审议法律草案和重大事项决策。此类用法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被标注为“statutory meeting”,强调其法定属性。
语言学层面,《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特别指出,在商业领域“常会”可译为“ordinary meeting”,特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常规会议。这种会议通常包含财务报告审批、董事会选举等固定议程。
值得关注的是,联合国文件将“常会”统一译为“regular session”,如联合国大会每年9月召开的常会即使用该表述。这种译法已通过《联合国术语数据库》认证,成为国际外交标准用语。
“常会”是一个汉语名词,读音为cháng huì,其核心含义为定期举行的会议,具体解释如下:
指依规定在一定期间内例行召开的会议,强调会议的规律性和固定性。例如:
“常会”多用于正式或官方语境,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会议制度,可参考相关机构的章程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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