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undigested securities
not
work off
negotiable securities; paper
【经】 document; documents; instrument; paper; securities
在汉英词典的语境下,"未售出的证券"指在发行或交易过程中未被投资者成功认购或购买的金融资产,通常对应英文术语"unsold securities"。这一概念在资本市场中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发行市场定义
指企业或政府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债券发行等渠道向市场投放,但未能被全部认购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官方定义,未售出证券反映了市场供需失衡或定价策略偏差。
二级市场场景
在证券交易所中,未售出证券可能指做市商持有的未成交订单,或机构投资者未能完成大宗交易的剩余持仓。这类证券通常涉及流动性风险,需符合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交易报告规则。
法律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五条,未售出证券在发行失败的情形下,发行人需按承销协议退还认购资金。该条款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中"未配售股份"的监管框架具有相似性。
会计处理标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要求发行人将未售出证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该处理方法已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实现等效转化。
“未售出的证券”指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经过承销期后仍未成功卖给投资者的剩余证券。其具体含义需结合承销方式来理解:
证券包销(如股票、债券发行)
在包销模式下,承销商(如证券公司)需自行购买全部或部分发行证券,承销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由承销商持有,所有权归其所有。例如,若某公司发行1亿股股票,承销商承诺包销但仅售出8000万股,则剩余2000万股由承销商承担。
证券代销
代销模式下,承销商仅代理销售证券,承销期结束后需将所有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不承担持有风险。例如,若某债券代销发行1亿元,仅售出6000万元,剩余4000万元债券需返还给发行企业。
补充说明
证券是代表财产权或债权的凭证(如股票、债券),其发行通常需通过承销商完成。选择包销或代销会影响发行人融资效率、承销商风险及未售出证券的处置方式。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