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structive dismissal
illation
【法】 artificial presumption; praesumptio; presume; supposition
disallow; nonsuit; overrule; reject; set aside; rejection; disallowance
【法】 cast; ignore; overrule; rebut; rebuttal; reject; rejection
"推定驳回"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术语,指当案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拒不提交答辩状时,法院推定其放弃诉讼权利而作出的驳回决定。该概念在中英文法律语境中存在以下对应关系:
中文术语:推定驳回
英文对应:Default Dismissal / Presumptive Dismissal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推定其放弃诉讼请求,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则可就反诉内容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此类程序性驳回属于"推定式司法裁量"范畴。
适用情形
法律效果
该裁定产生程序终结效力,但允许当事人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申请复议。需注意,推定驳回不等同于实体权利消灭,当事人仍可通过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案例选》2023年民事卷。
术语辨析
与"缺席判决"的区别在于:推定驳回侧重程序权利放弃的拟制,而缺席判决仍进行实体审理。英美法系中的"default judgment"更接近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
“推定驳回”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法院或相关机构基于现有事实或法律推定,对某项请求或主张不予支持的决定。以下是具体解释:
“推定驳回”强调通过法律推定(而非直接证据)作出驳回决定,常见于劳动关系或复杂民事纠纷中。如需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文,建议参考劳动法或民事诉讼相关文献。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