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application to set aside
application; apply; file; put in for; requisition
【经】 application; proposal
【计】 backout; stripping
【经】 annul; repeal; revocation
【经】 arbitral decision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pplication for Setting Aside an Arbitral Award)是指仲裁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瑕疵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撤销该裁决的法律程序。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司法审查确保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及裁决结果的公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1)无仲裁协议或协议无效;(2)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3)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规则;(4)证据系伪造或对方隐瞒关键证据;(5)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法院需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裁定。
国际实践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第34条也规定了类似的撤销标准,强调程序正当性及公共政策保留原则。根据国际商会仲裁院(ICC)2021年案例统计,全球约12%的撤销申请因证明“仲裁庭越权”而获得支持。
该程序具有严格时限性,中国法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美国联邦仲裁法则规定撤销申请须在裁决作出后3个月内提交(9 U.S. Code §12)。成功的撤销裁决将产生《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效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仲裁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对仲裁裁决效力提出异议的法律救济途径。以下从定义、条件、程序和法律依据等方面综合说明:
指仲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已生效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活动。其核心目的是纠正仲裁程序或实体错误,保障裁决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主体限定
仅限仲裁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第三方无权申请。
法定事由
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包括六类情形:
管辖法院
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申请期限
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举证责任
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该制度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有限监督,既维护仲裁的终局性,又通过纠错机制保障公平。
提示:申请撤销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实践中法院对实体问题审查极为审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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