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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遗产受赠人英文解释翻译、剩余遗产受赠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next devisee

分词翻译:

剩余的英语翻译:

residue; leavings; overmeasure; overplus; remain; remainder; remnant; spare
surplus
【医】 R.; residue; residuum; rest; vestige; vestigium
【经】 overplus

遗产受赠人的英语翻译:

legatee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剩余遗产受赠人"指遗嘱中指定的、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税费及特定遗赠后,接收遗产剩余部分的主体。其核心含义与法律特征如下:

一、术语定义与英译

二、权利生效要件

  1. 遗嘱有效性

    需以有效遗嘱为前提,无遗嘱继承中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民法典》第1123条)。

  2. 清偿优先顺位

    遗产需优先支付:

    • 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及税款
    • 遗嘱规定的特定遗赠(如房产、珠宝等实物赠与)
    • 必留份权利人(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的份额保障。
  3. 剩余财产存在

    仅在完成上述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时,受赠权方可实现(《民法典》第1161-1162条)。

三、实务风险提示

权威参考来源:

建议涉及具体遗产规划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条款表述符合法律要件并规避执行风险。

网络扩展解释

“剩余遗产受赠人”是遗赠法律关系中的特定概念,指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税款及其他法定分配后,接受剩余遗产的受遗赠人。其核心含义如下:

一、定义与法律地位

剩余遗产受赠人属于受遗赠人的一种类型,即通过遗嘱接受被继承人剩余遗产的个体或组织。根据和,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如国家、集体、社会组织或非法定继承人的个人),且在遗赠人死亡时仍合法存在。

二、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 接受或放弃权: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放弃(依据和)。
    • 财产给付请求权:可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内容交付剩余遗产(、)。
    • 司法救济权:若权利受侵害,可向法院起诉()。
  2. 义务:

    • 清偿优先义务:剩余遗产分配需以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债务为前提()。
    • 不得损害特留份:需保障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 附义务履行:若遗嘱要求完成特定条件(如赡养他人),受赠人需履行后方可接受遗产()。

三、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163条,明确剩余遗产的分配顺序:法定继承优先清偿债务,超出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承担()。

剩余遗产受赠人需在遗嘱有效且满足清偿义务的前提下行使权利,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均围绕“剩余财产分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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