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ram non judice
no; ain't
【法】 coram judice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不是在法官面前”对应的英文表述为“not before a judge”或“non-judicial context”,主要指法律行为或程序未在正式法庭环境中进行,且不涉及法官直接裁决的情况。该术语常见于以下三类场景:
调解与仲裁程序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中,当事人可通过调解员或仲裁员达成协议,此类程序具有法律效力但无需法官参与(参考:美国仲裁协会官方释义)。
行政法律行为 政府机构依据法定权限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行政许可,例如交通违规罚单的签发,属于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范畴(来源:康奈尔大学法律信息研究所行政法条目)。
私人法律文件 遗嘱公证、商业合同签署等民事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即使未经过法庭认证仍可产生法律约束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对书面合同效力的规定即属此类(援引:中国司法部民法典释义文件)。
“不是在法官面前”对应的英文翻译为“not before the court”,这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用于描述某些事项或证据未被提交至法庭审理或未被法官正式审查。其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若需深入理解该术语的实践应用,可参考权威法律词典(如《布莱克法律词典》)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在具体语境中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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