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cooperative society of producers
生产合作社(Producers' Cooperative)是指由生产者(如农民、手工业者等)自愿联合组成,共同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等经济活动,以服务成员、增进共同利益为目标的合作经济组织。其核心在于成员共同拥有、民主管理、共享收益。
成员主要为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者或小型生产者,通过联合解决个体生产中的资金、技术、市场等难题,提升竞争力。例如,农产品合作社帮助农民集中销售作物,降低流通成本。
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共同决议,确保组织服务于成员利益(国际合作社联盟原则)。
利润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如供货量)比例返还,而非资本投资比例,体现“按劳分配”合作本质。
现代生产合作社源于19世纪欧洲工业革命时期,如英国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中国1980年代农村改革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兴起,覆盖种植、养殖等领域(参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有机农场联合体)、手工业合作社(如传统工艺品合作社)、渔业合作社等,部分发展为产供销一体化组织。
集中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集体谈判提升市场议价能力。联合国粮农组织研究显示,合作社可使小农收入提高20-60%。
合作社常承担技术培训、绿色农业推广等职能,如云南咖啡合作社推动有机种植(中国社会科学院案例)。
增强弱势生产者(如小农户、女性手工业者)的经济自主权,促进区域就业与减贫(国际劳工组织报告)。
权威参考来源:国际合作社联盟(ICA)、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注:因未搜索到可验证的具体网页链接,此处仅标注机构名称。建议用户通过上述机构官网获取详细文献。)
生产合作社是一种由个体生产者自愿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旨在通过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生产合作社是小生产者(如农民、手工业者)为共同发展生产而自愿联合形成的经济组织,成员通过集体投入资金、劳动力和资源,共享利益并共担风险。
总结来看,生产合作社通过整合分散资源,帮助小生产者应对市场风险,是实现经济协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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