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ocialist construction
社会主义建设(Socialist Construction)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发展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推进政治与文化革新,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系统性实践。其核心内涵包括:
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系,如国有企业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确保经济命脉由国家掌控(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协同优化资源配置,例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参考《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等机制保障人民参与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及社会生活(参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网络,包括医疗、养老、住房等制度(案例: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95%,来源:国家统计局年度报告)。
最终目标是消除阶级对立、实现共同富裕,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奠定物质与精神基础(理论依据:《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
注: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在线词典条目,本文定义综合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与中国实践政策文件提炼,建议查阅《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或《牛津英汉汉英词典》获取权威释义。
社会主义建设是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现代化、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而进行的系统性实践,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以下是综合多来源信息的详细解释:
社会主义建设泛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核心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最终为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基础。其内涵包括: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采取分阶段推进策略:
注:如需完整战略细节或历史演变,可参考(法院网)、(总路线)等高权威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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