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aid party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上述当事人”指代法律文书中已提及的特定诉讼或合同关系中的参与方,通常对应英文表述为“aforementioned party”或“party concerned”。该术语强调对前文已明确主体的指代关系,常见于判决书、合同条款等正式场景。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当事人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在英汉对照语境中,《元照英美法词典》将“party”定义为“参与司法程序或契约关系的法律主体”(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英汉法律词典》进一步明确,“上述当事人”属程式化法律用语,用于避免重复表述(来源:法律出版社,2019年修订版)。
“当事人”是法律术语,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并受裁判约束的主体。其具体含义因法律程序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地位
当事人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关系(如合同签署方、犯罪行为受害者或实施者),且需承担诉讼结果。
核心特征
诉讼类型 | 当事人范围 |
---|---|
刑事诉讼 | 自诉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 |
民事诉讼 |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行政诉讼 | 原告(公民/法人)、被告(行政机关)、第三人 |
示例说明:
在出版合同纠纷中,作者和出版社作为合同签署方,是典型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若其中一方涉嫌合同诈骗,则可能转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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