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典英文解释翻译、商法典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commercial code
分词翻译:
商法的英语翻译:
commercial law
【经】 commercial law; law merchant; mercantile law
典的英语翻译:
allusion; ceremony; law; standard
专业解析
商法典 (Commercial Code) 是规范商事主体及其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商事关系的系统性法律文件。其核心在于确立商事活动的规则、明确商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以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商业发展。
详细解释与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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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与核心概念:
- 商法 (Commercial Law/Business Law): 指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在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范围通常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等。
- 法典 (Code): 指将某一法律部门现行的法律规范,经过整理、修订,形成系统、完整的法律文件。
- 商法典 (Commercial Code): 因此,商法典就是将调整商事关系的各种主要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体系编纂而成的统一、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它旨在为商事活动提供一套清晰、稳定、可预测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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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与范围:
- 商事主体: 商法典主要规范从事商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如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商事组织的设立、组织架构、内部治理、变更和解散等。
- 商事行为: 规范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交易活动,如买卖、运输、仓储、行纪、居间、票据行为、保险行为、海商行为、证券交易、融资租赁等。它规定这些行为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 商事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如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原则的应用),保障债权人利益(如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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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与现状(以中国为例):
- 中国目前没有一部形式意义上的、统一的《商法典》。商法规范主要体现为一系列单行商事法律。例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规范合伙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规范个人独资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规范汇票、本票、支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规范保险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范企业破产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规范海上运输与船舶关系)
- 与《民法典》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其总则编、合同编等部分内容构成了商法的一般性基础规则(例如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债权总则、合同通则等)。单行商事法律是在此基础上的特别规定,优先适用。因此,中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为主,辅以大量单行商事法律的立法模式,而非制定独立的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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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价值:
- 规范商事活动: 为各类商业交易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
- 保障交易安全与效率: 通过公示制度、要式行为、短期时效等制度设计,促进交易的便捷与安全。
- 保护商事主体权益: 明确界定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维护市场秩序: 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 促进经济发展: 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稳定的法律预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译术语:
- 商法典: Commercial Code / Business Code / Mercantile Code (较少用)
- 商法: Commercial Law / Business Law / Mercantile Law
- 法典: Code
权威参考来源: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 (中国人大网): 提供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文本,包括上述提到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单行商事法律。是查询中国法律原文最权威的官方渠道。
- 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宝): 国内领先的法律数据库,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检索、司法案例、法学期刊等资源,是研究中国商法(包括各单行商事法律)的重要学术和实务平台。
网络扩展解释
商法典是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制定的独立法典,专门调整商事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基本定义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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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商法典属于私法范畴,主要规范商主体(如企业、商人)和商行为(如买卖、票据、保险等),与民法典共同构成调整平等主体关系的法律体系,但更侧重商业活动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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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模式
主要存在于民商分立国家(如德国、法国),与民法典并行。例如,德国《商法典》以“商人”概念为核心,仅适用于商人之间的交易;而民商合一国家(如瑞士)则将商事规范纳入民法典。
二、历史发展与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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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近代第一部商法典是1807年颁布的《法国商法典》,由拿破仑推动制定,标志着统一商法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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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影响
商法典具有国际性特征,历史上受中世纪商人法(如海事惯例、贸易习惯)影响,现代则通过国际条约和惯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推动规则统一。
三、主要内容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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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制度
包括商主体资格、商事登记、公司组织、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涵盖买卖、担保交易、信用证等,旨在简化商业流程并促进法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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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 规范商业秩序:明确交易规则,降低纠纷风险;
- 保护权益:维护商人、消费者及第三方利益;
-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现代化条款适应商业创新需求。
四、与民法典的关系
- 共同点: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属于私法。
- 区别:
|对比项 |商法典|民法典|
|--------------|---------------------------|---------------------------|
| 调整对象 | 商人及商行为| 一般民事主体及民事行为|
| 立法侧重 | 效率、营利性| 公平、普遍性|
| 法律渊源 | 特别法(优先适用)| 一般法|
五、现状与趋势
- 中国情况:目前未制定独立商法典,商事规范分散于《公司法》《票据法》等单行法中。
- 国际趋势:部分国家(如美国)通过《统一商法典》等灵活立法促进商业现代化,同时国际商事规则趋同性增强。
如需进一步了解特定国家商法典的条文(如德国、美国),可参考、9、10的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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