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tter of marque and reprisal
捕拿(bǔ ná)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法律行动色彩的复合动词,其核心含义指通过强制手段捉拿、缉捕(人或动物)。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本义为捉取、擒获,强调主动出击的控制行为。英文对应"catch", "seize", "arrest",如《现代汉语词典》释义:“捉;逮”。
意为用手抓取或控制,引申为掌控、制服。英文译作"take", "grasp", "capture"。
二者合成后,“捕拿”强化了“通过强制力控制目标对象”的行动性质,常见于正式或书面语境。
指有目的地捉拿、缉捕(多用于罪犯、逃犯或特定目标),隐含官方或权威背景的行动。
例:捕拿逃犯 → Apprehend a fugitive。
多用于描述官方执法行为(如“下令捕拿嫌犯”),区别于口语化的“抓”。近义词“逮捕”更侧重司法程序,而“捕拿”更强调行动本身。
可见于古典小说或历史文献(如“捕拿盗贼”),保留古汉语简洁有力的特征。
当代中文更常用“抓捕”“缉捕”,但“捕拿”仍用于强调权威性行动的正式表述。
(注:因在线词典暂未收录该词条独立释义,以上综合纸质权威辞书及语料库分析。建议访问商务印书馆语言资源在线平台(需订阅)或国家语委语料库查询相关词汇的详实用例。)
“捕拿”作为汉语正式用词,凝结了“强制捕捉”的行动内涵,其英译需匹配法律或权威语境(如apprehend/capture)。尽管现代使用频率降低,但在司法、历史文本及特定修辞场合仍具不可替代性。
“捕拿”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捉拿、缉捕,常用于法律或历史语境中。以下为详细解释:
“捕拿”指通过强制手段将目标人物(如罪犯、逃犯等)抓获,强调官方的追捕行为。例如《儒林外史》中提到“悬赏捕拿”,即通过悬赏令捉拿特定人物。
历史文献
近义词与反义词
“捕拿”与“逮捕”略有差异,前者更强调“追捕”的过程,后者侧重法律程序上的拘押。例如《儒林外史》中“捕拿”与“归降”对应,体现对反抗者的强制措施。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儒林外史》或《清会典》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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